夫聞哀號即徒手滅火 法官:未泯滅良心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6:30 蘋果日報

【劉昌松、游芳男╱連線報導】宜蘭市一名廚師廖志宏前年因不滿妻子聲請家暴保護令,要把他趕出家門,竟老羞成怒拿去漬油潑灑妻子,然後點火把妻子燒得全身百分之四十五面積二到三度灼傷,最後因敗血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。台灣高等法院考量廖在發現鑄下大錯後,立刻幫妻子滅火,尚未泯滅良心,因此依殺人罪名判廖志宏有期徒刑十四年,最高法院最近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
 

廖志宏目前仍被羈押中,不過他在法庭上一再向法官否認蓄意殺妻,廖志宏辯稱當時和妻子吵架,他曾作勢要拿起五百西西罐裝的環保去漬油喝下,但被妻子搶走,雙方爭執中瓶蓋打開掉落,揮發液體潑灑兩人身上,後來他隨手點菸才引燃氣爆燒到妻子身上。

 

但高院調查認為,中年男子廖志宏因常對結婚六年多的妻子呂素琴施暴,呂在前年七月向法院聲請核發通常保護令,並限制廖須遠離宜蘭市東港路住家一百公尺以上。

 

妻聲請保護令起爭執

 

廖在八月十二日接到警察通知電話後,氣得回家找妻子理論,雙方在主臥室激烈爭吵,廖竟拿起房內的去漬油,朝妻子的頭部潑灑,然後用菸頭去引燃火苗。

 

雖然廖志宏在聽到妻子痛苦的哀號後,才回過神去拍打並拿棉被包住妻子希望滅火,但廖妻被送醫後,經醫師長達一個月的急救,仍因頭部、四肢、軀幹多處灼傷嚴重,最後死於腹膜炎、敗血症引起的多重器官衰竭。

 

送醫時直喊「我被殺」

 

針對廖志宏辯稱沒有殺人犯意,只是不慎引起氣爆,法官特地找來中油公司的專業人員出庭作證。專家指出,如果在一立方公尺的空間中,至少要有二千四百西西的去漬油,油氣揮發才能達到容易點燃氣爆的濃度,而廖志宏在三十立方公尺的主臥室潑灑五百西西的去漬油,顯然無法產生氣爆。

 

加上警消現場鑑識,廖家除了廖妻遭火焚的位置附近外,沒有其他被火燃燒過的焦黑痕跡,醫院護理人員也證稱,廖妻到院時,直喊「我被殺,被先生用去漬油潑灑全身點火。」法官因此認定廖故意火燒妻子致死,害三個孩子失去媽媽。

 

不過因廖犯案後,立即良心發現,徒手撲救,還把妻子帶到浴室沖水,並報警送醫,所以高院判他十四年徒刑。廖上訴後遭三審駁回定讞。

 

案發地點的大樓管理員昨表示:「印象中,案發前有好長時間兇嫌並無工作,是靠死者工作養家。由於房子是登記在呂女名下,女方家人恐不願再觸景傷情,在呂女往生不到半年後就把房子賣掉了。」記者聯絡不上呂女家人,無法取得回應。

 

遇家暴如何自保

 

★不要隱忍,積極尋求外界協助

 

★向113或警方報案尋求立即保護

 

★離開危險環境,與施暴者保持安全距離

 

★聲請限制較嚴格的保護令

 

★保護令核發前可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,令施暴者不得接近

 

★請親友注意對方言行是否異常,提早防範危險發生

 

求助管道:

 

★婦幼保護專線113

 

★各地警察局110

 

內政部家暴防治委員會(02)8912-7331

 

★婦女救援基金會(02)2555-8595

 

★男性關懷專線 0800-013-999

 

★現代婦女基金會(02)2391-7133

 

資料來源:上述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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