難看!轉律師將變難 司法官搶資格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9:55 記者楊湘鈞/台北報導

攸關監督、淘汰司法官的法官法,立法院尚未三讀,卻「未演先轟動」;考選部指出,去年有六十六名司法官通過律師考試免試審議,成為「準律師」,人數創十年新高;次長董保城表示,「顯然已經產生影響」。

 

依現行規定,曾任或現任法官、檢察官,可向考試院申請全部科目免試,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證書;以後即使被監察院彈劾、移送公懲會或被免職,仍可轉任律師繼續「司法第二春」,引發輿論反彈。

 

為阻斷不肖司法官轉任律師後路,考試院會去年九月通過,法官法草案新增法官、檢察官在自願退休或離職生效日前六個月內,有司法院或法務部服務紀錄良好證明者,才能向考選部申請免試;巧合的是,自法官轉律師的房阿生也在當天因在法官任內涉貪遭收押,因此外界稱為「房阿生條款」。

 

考選部統計,去年三月有廿四人通過、七月有九人通過律師考試免試審議;法官法草案送立院後,十二月竟有卅三人通過,其中有廿二人是法官,四十四人是檢察官。

 

比較前十年,除了二○○七年六十四人外,每年僅約二、三十人,今年明顯高出許多。董保城指出,考試院去年九月提出修法建議後,有些司法官發覺制度將改變,趕在改制前申請免試,「律師證照在手,隨時可以換軌,相信今年申請免試者會更多」。

 

董保城也表示,當初考試院提出修法條文後,很多司法官反彈,但律師公會很高興這樣的修法方向,認為以後比較不會有不肖司法官把律師當成最後跳板,這個條文也是要提醒司法官要審慎做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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