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信恐嚇總統 「把毒藥吃掉」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2:59 胡欣男/桃園報導

中國時報【胡欣男/桃園報導】

 

七十歲邱姓男子日前到桃園洽公,愛車在一周內兩度被警方拖吊,他因此心生不滿,向縣長、警方、議員、交通部等單位陳情,甚至寫信到總統府,恐嚇馬總統「事不關己,令人髮指,你應把信上毒藥吃掉。」警方七日高規格由刑大鑑識組採集信件指紋,將聯繫家住苗栗獅潭的邱某到案說明,朝恐嚇罪嫌偵辦。

 

記者昨日連繫上邱男,他承認四處寫信陳情,也向總統府表達不滿,但給馬總統的正本信件,附上的是維他命,並非毒藥。

 

邱某去年十一月十七、廿二日將自小客車停在法院附近的桃園市仁愛路兩處民宅前白線上,都被交通隊開單拖吊,理由是「占用車道停車」。其中廿二日他發現車已被移到拖吊車上,他衝上前與司機理論。因過程發生拉扯,他寫信到桃園縣長、警察局、交通部與總統府等單位陳情,怒指他白線合法停車卻被拖吊,且拖吊司機作勢要打他。邱某憤恨不平,不只繼續寫信到各機關陳情,甚至給馬總統「恐嚇信」。

 

收到副本的民意代表與警察局都覺得此信危及國家元首,雖然惡作劇成分居高,但不敢等閒視之;縱然總統府、國安局未交辦,警方仍主動偵查。

 

有關拖吊爭議,縣警局交通大隊長吳坤旭強調,邱某兩次都停在車道線上,明顯占用車道,警方沒有疏失;交通隊也說,法院附近本來就是拖吊的重點區域,仁愛路路幅不大,邱某一輛車就占據部分車道,開罰沒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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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人涉搶 被抄改造槍、空氣槍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4:11

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/台北報導〕1名老婦人5日在台北市大安區被搶,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35歲通緝犯楊俊豪涉嫌重大,北市警方昨天先後逮捕涉案的楊嫌、20歲張姓現役軍人、30歲吳志強,並起出4把改造手槍、1把空氣槍與少量安非他命,全案正由警方擴大偵辦中。

 

警另逮2嫌 起出安毒

 

據了解,本月5日下午,1名老婦人外出探病,返家途中在北市大安路1段被搶走皮包,內有現金2萬6000元與證件等。案發後,大安分局敦南派出所與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,先調閱附近監視器,發現應是有2名歹徒,歹徒使用的是失竊車牌。

 

警方後來在新北汐止區查出歹徒使用的真正車牌號碼,鎖定因涉及毒品、公共危險罪嫌被通緝的男子楊俊豪,警方8日在瑞芳的高速公路交流道附近打算圍捕,沒想到楊嫌竟駕車衝撞警車,2輛警車受損,他則趁隙逃離。

 

專案人員並不氣餒,9日下午再趕赴楊嫌位於基隆的住處,先找到楊嫌作案車輛,埋伏後,果然見到他與張姓軍人前來取車,警方一擁而上,將2人逮捕,同時在車內起出改造槍枝與改造工具一批。

 

警方調查,這起搶奪案應該是由楊嫌負責開車,吳嫌下車搶劫,警方將擴大清查其有無另涉他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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囂張!趁警處理酒客糾紛 1分鐘砸3警車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7:28 廖宗慶

桃園中壢分局9日凌晨6點多,接獲KTV酒客吵架事件,隨即前往處理酒客,警方才踏進店裡,1輛白色輛車突然停在警車前面,車上下來一名男子,拿磚頭砸毀停在路旁3輛警車擋風玻璃,犯案時間短短1分鐘,隨即上車逃離現場;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,找來白色轎車車主,他表示幾天前就把車借給朋友,車子不是他砸的,警方目前也在追查車主友人下落。

 

黑白警車的擋風正中央,有一大塊圓形裂痕,後座玻璃更誇張,長長一塊玻璃直接碎裂,打開車門,裡頭全是玻璃碎片,慘不忍睹,而且遭殃的警車總共有3輛。

凌晨5點半,桃園中壢警方接獲報案,有人在復興路和中美路口的KTV鬧事,沒想到替民眾解決狀況後,自家的警車卻被砸個稀巴爛。桃園中壢副分局長黃炳訓:「員警到8樓去處理,在這個過程中,碰巧有一部白色的車子路過,就下來一個男子持一個木棍,將我們其中3部巡邏車,擋風玻璃砸毀。」

警方出動5輛警車,卻有3輛的車玻璃被砸破,讓開車過來的警員都傻眼,經過初步應查,鎖定一輛白色自小客車,也在中午找到車主本人。黃炳訓:「這個車子我們掌握住,涉嫌人我們掌握住了,正由我們偵查隊在偵辦中。」

車主矢口否認自己動手砸警車,嫌犯到底是有計畫犯罪,還是無意經過看到警察取締,砸警車洩憤,中壢警方展開調查,要揪出這個正面挑戰公權力的犯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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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聞哀號即徒手滅火 法官:未泯滅良心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6:30 蘋果日報

【劉昌松、游芳男╱連線報導】宜蘭市一名廚師廖志宏前年因不滿妻子聲請家暴保護令,要把他趕出家門,竟老羞成怒拿去漬油潑灑妻子,然後點火把妻子燒得全身百分之四十五面積二到三度灼傷,最後因敗血症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。台灣高等法院考量廖在發現鑄下大錯後,立刻幫妻子滅火,尚未泯滅良心,因此依殺人罪名判廖志宏有期徒刑十四年,最高法院最近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
 

廖志宏目前仍被羈押中,不過他在法庭上一再向法官否認蓄意殺妻,廖志宏辯稱當時和妻子吵架,他曾作勢要拿起五百西西罐裝的環保去漬油喝下,但被妻子搶走,雙方爭執中瓶蓋打開掉落,揮發液體潑灑兩人身上,後來他隨手點菸才引燃氣爆燒到妻子身上。

 

但高院調查認為,中年男子廖志宏因常對結婚六年多的妻子呂素琴施暴,呂在前年七月向法院聲請核發通常保護令,並限制廖須遠離宜蘭市東港路住家一百公尺以上。

 

妻聲請保護令起爭執

 

廖在八月十二日接到警察通知電話後,氣得回家找妻子理論,雙方在主臥室激烈爭吵,廖竟拿起房內的去漬油,朝妻子的頭部潑灑,然後用菸頭去引燃火苗。

 

雖然廖志宏在聽到妻子痛苦的哀號後,才回過神去拍打並拿棉被包住妻子希望滅火,但廖妻被送醫後,經醫師長達一個月的急救,仍因頭部、四肢、軀幹多處灼傷嚴重,最後死於腹膜炎、敗血症引起的多重器官衰竭。

 

送醫時直喊「我被殺」

 

針對廖志宏辯稱沒有殺人犯意,只是不慎引起氣爆,法官特地找來中油公司的專業人員出庭作證。專家指出,如果在一立方公尺的空間中,至少要有二千四百西西的去漬油,油氣揮發才能達到容易點燃氣爆的濃度,而廖志宏在三十立方公尺的主臥室潑灑五百西西的去漬油,顯然無法產生氣爆。

 

加上警消現場鑑識,廖家除了廖妻遭火焚的位置附近外,沒有其他被火燃燒過的焦黑痕跡,醫院護理人員也證稱,廖妻到院時,直喊「我被殺,被先生用去漬油潑灑全身點火。」法官因此認定廖故意火燒妻子致死,害三個孩子失去媽媽。

 

不過因廖犯案後,立即良心發現,徒手撲救,還把妻子帶到浴室沖水,並報警送醫,所以高院判他十四年徒刑。廖上訴後遭三審駁回定讞。

 

案發地點的大樓管理員昨表示:「印象中,案發前有好長時間兇嫌並無工作,是靠死者工作養家。由於房子是登記在呂女名下,女方家人恐不願再觸景傷情,在呂女往生不到半年後就把房子賣掉了。」記者聯絡不上呂女家人,無法取得回應。

 

遇家暴如何自保

 

★不要隱忍,積極尋求外界協助

 

★向113或警方報案尋求立即保護

 

★離開危險環境,與施暴者保持安全距離

 

★聲請限制較嚴格的保護令

 

★保護令核發前可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,令施暴者不得接近

 

★請親友注意對方言行是否異常,提早防範危險發生

 

求助管道:

 

★婦幼保護專線113

 

★各地警察局110

 

內政部家暴防治委員會(02)8912-7331

 

★婦女救援基金會(02)2555-8595

 

★男性關懷專線 0800-013-999

 

★現代婦女基金會(02)2391-7133

 

資料來源:上述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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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技蜘蛛盜 一偷10年首次失風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2:59 蕭承訓/台北報導

中國時報【蕭承訓/台北報導】

 

海軍陸戰隊退伍的黃金山,憑著受過特戰訓練養成的一身戰技,扮起蜘蛛大盜,攀爬大樓瓦斯管路,在大台北地區入屋行竊,十年來如入無人之境從未失手;前晚他甫得手,即被樓下守株待兔的員警逮個正著。警方發現,黃嫌連大樓有管理員也照偷不誤,還讓一棟十多年沒住戶遭竊的「治安標竿」大樓因此破功!

 

因竊盜案通緝逃亡十年的黃嫌供稱,他沉迷賭博電玩,欠了一屁股債,加上染有毒癮,缺錢購買毒品,才會靠「戰技」爬高樓偷竊謀生。警方初查他至少涉及數十起竊案,警訊後,已依竊盜罪嫌將他移送法辦。

 

警方說,四十四歲的黃金山,身手依舊矯健,專門挑選北市內湖一帶的新大樓下手;因為新建大樓有請保全警衛,且不能加裝鐵窗,住戶多半很放心,出門時未緊閉門窗,提供了竊賊良機。黃嫌常從防火巷攀爬進入,再沿屋外瓦斯管線,神不知鬼不覺的入屋行竊,完全瞞過大門管理員。

 

黃嫌從公寓大樓偷到豪宅,被害人包括上市電子公司幹部到富商,專門竊取易於攜帶和銷贓的金戒、名表和現金。但警方勘查現場,未發現大門有遭到開啟或破壞的痕跡,懷疑竊賊是扮蜘蛛大盜,順著外牆瓦斯管線等裝置攀爬,再從高樓的陽台入侵。

 

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,根據竊賊車輛,鎖定因竊盜、毒品遭通緝的黃金山涉有重嫌,前晚查知黃嫌車輛出現在內湖民權東路六段一帶,立刻調派十名幹員埋伏。

 

此時,不知劣行已曝光的黃嫌,才剛侵入附近一棟大樓四樓,帶著得手的大批金飾、戒指、禮券,準備開車滿載而歸時,被幹員一擁而上,當場呆若木雞,嚇得不知所措。

 

警方隨後前往其汐止住處,起出大批金飾、戒指、外幣等贓物;黃嫌也相當老練,面對被害人一一指證贓物後,才坦承所犯下的竊案;但仍對逃亡十年、鮮少失手,卻栽在監視器的電眼之下,耿耿於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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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位糾紛 音樂家動手打鄰居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9:46

台北市南港國宅,住戶為了停車位糾紛,大打出手,鬧上警局。打人的,還是一名音樂家,事發之後,這名音樂家出面道歉,坦承犯錯,不過動手就是不對,目前被害人考慮提告,十幾年的好鄰居,恐怕將對簿公堂。

音樂家古先生面對鏡頭低頭道歉,因為他動手打人就是不對,不過仔細看看原因 真的不值得,一切只是為了一個小小的停車位。去年十二月台北市南港的一處國宅,住戶要抽車位停在B1的小號家古先生決定不更動,沒想到管委會卻重複登記車位,兩個車主都登記在上面這個B1車位上,古先生把車停進去引來對方不滿,雙方越吵越兇,古先生最後氣的動手打人,甚至拿滅火器砸車子。

事後古先生相當懊悔,甚至在臉書上發表一篇公開聲明,表示道歉,古先生是知名小號家,還是樂團的指導老師,臉書上的照片充滿藝術氣息,現在彈奏樂器的手卻因為打人,恐怕得吃上官司,悔不當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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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爆音樂家砸車 鄰挨2拳要提告 佔用車位 不滿半夜被叫醒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6:30 蘋果日報

【陸運鋒、余思維╱台北報導】佔人車位還打人砸車!北市一名男子昨凌晨開車返家,發現抽中的新車位竟遭另名音樂家住戶佔用,於是找來警衛請對方移車,孰料該名音樂家竟對他嗆聲:「這位子是我的啦!」還稱自己的車較大,會擋住車道不願移車,雙方爆激烈口角,音樂家一氣之下竟搬來滅火器砸毀對方車窗、又朝對方揮拳,被害人不甘受辱驗傷提告。

 

警方調查,被告的音樂家古嘉訢(三十四歲)為管樂小號演奏家,加入包括臺灣管樂團等知名樂團,古男與妻子同住北市福德街「南港國宅」,去年底社區進行年度車位抽選,他的車位由原本B1-841變成B2-841,但古男仍照常將車停在B1車格,昨凌晨三時許,抽到B1-841車位的羅先生(三十七歲)返家發現車位被佔,要求移車卻被古男毀壞車子後窗、右臉被打兩拳,憤而對古男提出毀損及傷害告訴。

 

被打的羅先生說,社區車位已於元旦交接,古男抽到B2車位卻仍佔用他的車位,期間他透過管委會反映,直到昨晨他開車返家,竟發現車位已被古男停了,自己卻沒得停,於是請警衛處理,怎知古男下樓直說:「位置是我的,你們憑什麼跟我搶位子!」

 

搬出滅火器砸大洞

 

警方說,羅男見雙方衝突越演越烈,拿出手機拍攝全程蒐證,當時雙方在停車場僵持不下,古男拿起滅火器作勢砸車,羅說:「你是不是要砸我車?」古回了一句:「我要啊,我要啊!」就把滅火器往羅座車的後車窗右側一砸,「砰」一聲巨響,後擋風玻璃應聲破個大洞,古男見狀還嗆:「怎麼樣?」

 

事後道歉稱「愚蠢」

 

此時古男仍餘怒未消大嗆:「我跟你講啦,位子是我們的,停車塔是我們的。」羅男聽到不滿回嘴:「什麼叫你們的?」古男回嗆:「你他媽的,我有買房子,我幹嘛讓你啊,什麼東西啦?」古男情緒高漲,盛怒下竟動手打了羅男的臉兩拳,古男不顧警方在場火氣仍大直說:「他講話一直惹我,我不能應喔!要辦就辦啊!」

 

古男昨下午二時許,在臉書(facebook)寫下停車糾紛事件聲明(http://zh-tw.facebook.com/profile.php?id=1073341556#!/profile.php?id=1073341556&sk=wall),對砸車行為致歉,但仍強調自己是遭對方言語刺激,才做出「如此愚蠢的行為」,造成對方損失願全額賠償,並將事端歸咎於管委會作業疏失。

 

《蘋果》昨透過南港國宅社區警衛,試圖取得管委會針對此事說法,但警衛不願聯繫,無法得知管委會對此事說法。

 

人身攻擊可判3年

 

針對兩人停車位使用糾紛,律師李鳳翱指出,古男在爭執過程中對羅男人身攻擊及車輛毀損,恐涉及《刑法》毀損罪嫌,分別可處三年以下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;古男若持續罷佔車位不肯讓,建議羅男可透過《民法》及住戶規範,向對方提出損害賠償並請求返回車位維護自身權益。

 

常見住戶停車糾紛及因應

 

★住戶或其親友亂停車,佔用他人車位,或擋住車道影響車子進出

 

原因:通知社區管委會,請車主移車,若不從可依規約處罰

 

★住戶車位的位置不好,遭其他住戶擦撞造成車輛毀損

 

原因:向社區管委會反映,調閱監視器找肇事者求償

 

★社區大樓超劃停車位,致車位太小無法停放

 

原因:住戶可向主管機關申訴、調解,或向法院提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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難看!轉律師將變難 司法官搶資格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9:55 記者楊湘鈞/台北報導

攸關監督、淘汰司法官的法官法,立法院尚未三讀,卻「未演先轟動」;考選部指出,去年有六十六名司法官通過律師考試免試審議,成為「準律師」,人數創十年新高;次長董保城表示,「顯然已經產生影響」。

 

依現行規定,曾任或現任法官、檢察官,可向考試院申請全部科目免試,取得律師考試及格證書;以後即使被監察院彈劾、移送公懲會或被免職,仍可轉任律師繼續「司法第二春」,引發輿論反彈。

 

為阻斷不肖司法官轉任律師後路,考試院會去年九月通過,法官法草案新增法官、檢察官在自願退休或離職生效日前六個月內,有司法院或法務部服務紀錄良好證明者,才能向考選部申請免試;巧合的是,自法官轉律師的房阿生也在當天因在法官任內涉貪遭收押,因此外界稱為「房阿生條款」。

 

考選部統計,去年三月有廿四人通過、七月有九人通過律師考試免試審議;法官法草案送立院後,十二月竟有卅三人通過,其中有廿二人是法官,四十四人是檢察官。

 

比較前十年,除了二○○七年六十四人外,每年僅約二、三十人,今年明顯高出許多。董保城指出,考試院去年九月提出修法建議後,有些司法官發覺制度將改變,趕在改制前申請免試,「律師證照在手,隨時可以換軌,相信今年申請免試者會更多」。

 

董保城也表示,當初考試院提出修法條文後,很多司法官反彈,但律師公會很高興這樣的修法方向,認為以後比較不會有不肖司法官把律師當成最後跳板,這個條文也是要提醒司法官要審慎做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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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騎士被撞傷 兩男持刀索賠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4:11

自由時報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女子小璞半夜騎機車途經台南市和緯路,被共乘1輛機車的2男子撞傷,2男子下車分持刀、槍並出言辱罵、咆哮要求賠償,小璞嚇得報警,警方將2男帶回警局、起出1把長西瓜刀與1支玩具槍。2男辯稱怕遇上飆車族,隨身攜帶刀槍防身。

 

昨天凌晨1時許,小璞(化名)騎機車搭載友人行經和緯路二段,與27歲吳姓、26歲卓姓2男子共乘的機車相撞,吳、卓2男下車並從身上取出手槍與西瓜刀,對小璞辱罵咆哮、還要小璞賠錢。

 

小璞與友人被2男嚇得不知所措、趕緊報警,警方到場後,吳、卓2男已將手槍、刀械棄置一旁,警方在附近空地找到2男丟棄的玩具槍、西瓜刀與金屬棍棒,盤查身分得知2男是屏東旭海一帶的排灣族原住民。

 

警方調查,昨天凌晨,吳、卓2人喝了不少酒,吳騎機車載卓準備返家,途中與小璞發生車禍。

 

警方質疑吳、卓2男深夜帶槍械外出的目的,2男辯稱是怕遇上飆車族,帶著防身。但2嫌持有的西瓜刀長達78公分,幾乎無法藏進衣服裡,警方覺得2嫌供詞不合常理。

 

騎車的吳姓男子,經警方酒測,酒測值高達0.9,涉及公共危險罪嫌。小璞對吳、卓2男涉過失傷害部分不願提告,但在公共危險與恐嚇取財2罪,警方仍依法將2男移送檢方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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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槌弒父投案 頻問可否減刑

更新日期:2011/01/10 02:59 陳權欣/新竹報導

中國時報【陳權欣/新竹報導】

 

新豐鄉弒父孽子吳啟豪,八日冷血殺了父親後,表現少有的鎮靜。他向新豐派出所投案,完整交代案情,事後還頻頻問警方,他自首是不是可以減刑?會不會被關很久?新竹地方法院前晚諭令收押吳啟豪。吳嫌妹妹指出,哥哥失業,吃住都靠家裡;前天就為了肚子餓,問爸爸中午吃什麼而爆發口角引起殺機。

 

鄰居說吳啟豪不僅與鄰居處不來,在學校也跟同學、老師無法相處,動不動就像鬥雞要跟人打架,連父親也時常因為索錢沒給就挨揍。

 

吳啟豪兩個妹妹認為哥哥有病,卻因家窮與父母長久縱容,已經扭曲到嚴重失序,調整不回來了;吳啟豪跟父親爭吵,有一次甚至於用嘴咬父親的耳;前天他企圖殺死妹妹,妹妹死命捉住剪刀,他也用嘴去咬妹妹的手。

 

妹妹說,爸爸跟哥哥間的爭吵,大部分為三種事,一要錢、二打電腦不讀書、三為吃飯;家裡沒隔幾天就要為這些事大吵,媽媽得癌症,只能唉聲嘆氣,兩位妹妹儘量躲在房間,眼不見為淨。

 

妹妹說,吳啟豪願長久待在家中,就是三餐正常,爸媽不會讓他挨餓。他自己每天早上六點起床,第一件事就是外出買早點;他心中只有自己沒有別人。

 

前天父子會激烈爭吵,也還是他肚子餓,口氣不佳的問爸爸,「中午吃什麼?」,讓父親火大,痛罵他遊手好閒,要他去死、去坐牢,並丟下一句「不煮了」反身上樓,才引起吳啟豪的殺機。

 

竹東榮民醫院精神科主任李征,根據吳啟豪犯案後的冷靜與不後悔態度,認為他精神上沒有問題。不過,醫師研判一個人有沒有病,必須面對面診療之後才能下判斷。

 

他認為吳啟豪犯下弒親案當時,沒有喝酒也沒有吃藥,他非常清楚犯下弒親案當時的意識,法官就不會往精神病方向去判斷是不是讓吳去做鑑定。

 

竹北分局偵查隊長尤開欽跟吳啟豪長談過,他認為吳的邏輯很清晰很喜歡辯,但都是歪理。如此冷血,還是第一次看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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